近千家上市公司启动董秘专职化调整
== 2026/5/25 8:37:44 == 热度 188
5月24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正式施行。《规则》明确要求董秘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等职,并设立至2027年底的过渡期。记者梳理发现,目前A股市场中,董秘兼任财务总监的公司超过800家,兼任总经理的亦超100家,这意味着近千家公司需在过渡期内完成人事调整。近一个月,已有30余家公司发布董秘辞任公告,约30家公司由董事长代行董秘职务,专职化调整序幕已拉开。受访专家对记者表示,这一制度设计将推动董秘回归信息披露与合规把关主业,从根本上强化其履职的独立性与专业性,促使公司治理迈向更高标准。董秘人事调整拉开序幕《规则》第二十六条明确要求: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任其他职务的,应当明确区分职责,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秘职责。记者梳理发现,过去一个月,多家上市公司发布董秘职务调整相关公告,主要分为以下情况:一是总经理、副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财务总监兼任董秘者,宣布辞去董秘职务。过去一个月,30余家上市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辞任公告,其中不乏与《规则》相关。例如,4月29日,双良节能公告称,因工作调整,杨力康辞去公司董秘职务,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正式聘任缪宇煊为新任董秘。二是董事长直接代行董秘职务。仅5月23日,便有包括登海种业、万泰生物、兰石重装在内的8家上市公司发布董事长代行董秘公告。自《规则》发布以来,已有约30家上市公司董事长宣布代行董秘职务。上市公司为响应《规则》进行的董秘人事变动已开始,在未来19个月内,仍有近千家上市公司的董秘岗位需陆续进行调整。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5月24日,董秘兼财务总监的A股上市公司超800家,董秘兼总经理的上市公司超100家。按照过渡期安排,5月24日后上市公司新任董秘必须符合任职、兼职要求;现任董秘兼职(如兼财务总监)需在过渡期内逐步拆分,2027年底前全面合规。过渡期内,存量不合规事项不立即处罚,但需制定整改计划并披露。这意味着,调整是一个有序推进的分工改革过程,可以避免引发短期人事震荡。推动董秘“专职化”A股市场长期以来的“兼职董秘”通病,其症结在于“运动员不能当裁判员”——若董秘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财务数据的编制与信息披露审核职责重叠,容易产生利益冲突;若兼任总经理,经营决策与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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