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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重机拟出售上大股份不超过4.5%股权 进一步优化资本布局
== 2026/5/26 1:57:32 == 热度 190

    本报记者 张晓玉    5月25日晚间,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出售参股公司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大股份”)部分股票的议案,拟以询价转让方式出售不超过1673.40万股,占上大股份总股本比例不超过4.5%。    公告显示,中航重机目前持有上大股份5000万股,持股比例13.45%,为第二大股东;本次拟出售股份来源于上大股份首发前股份,已于2025年10月16日解禁,具备转让条件。    截至2025年末,该部分拟出售股份账面价值为8680.84万元,转让价格将以询价结果确定,同时需满足双重底价约束:一是不低于认购邀请书发出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70%;二是不低于内部决策日前30个交易日均价的70%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较高者,严格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华侨大学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教授胡麒牧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本次股份出售是央企市场化资本运作的典型案例,并非对标的公司基本面看空。一方面,上大股份上市后股权增值明显,适度出售股权可兑现投资收益,增厚中航重机业绩;另一方面,上市公司股东通过规范流程、合理定价退出部分股权,可将资金集中到更具战略意义的主业板块,提升整体资产回报率。    胡麒牧认为,双重底价设置可有效阻断低价转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询价转让机制也利于引入长期机构资金,有助于改善上大股份股东结构。    公告显示,本次出售授权中航重机董事长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9月4日前择机实施,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出售时机、交易数量、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    中航重机表示,公司本次出售上大股份部分股票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本布局,落实中央企业市值管理要求。本次出售资产将根据市场环境、股票价格等情况而定,故存在出售时间、价格以及是否实施的不确定性。公司对所持有上大股份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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