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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63亿光伏企业拓日新能实控人家族“内斗”现反转,创始人表态
== 2026/6/4 11:34:19 == 热度 188
深圳光伏企业拓日新能(002218.SZ)的家族内斗出现反转。6月3日,拓日新能召开2025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陈五奎主持,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否决两项提案,否决提案为:《关于解任陈琛女士董事职务的议案》和《关于候补龚艳平女士为董事的议案》。“她是我女儿,作为父亲,我首先需要检讨。我在本次会议投票环节赞成女儿(陈琛)继续担任董事,父女之间的矛盾没有大家想象得这么大。”在股东大会现场,陈五奎如此公开表态。根据公告,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445名, 代表股份585,010,73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5402%,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441名,代表股份31,340,9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254%。会议审议不通过《关于解任陈琛女士董事职务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为:同意 151,548,164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052%;反对 432,658,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573%;弃权 80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5%。此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果显示,上述超过1.5亿股表决同意了该议案,这一股份数与陈五奎及其控制的“东方和鑫”合计持股数大致相当。针对现场股东提出的疑问,陈五奎回应称,自己投出了两份选票,“反对票、赞成票都是我们投的”,其中自己代表“东方和鑫”确实投了同意票,但自己个人持股的部分是投出了反对票,以此来表示支持自己的女儿。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此次股东会出具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此次家族矛盾,与其特殊的股权结构息息相关。拓日新能创始人家族旗下有两大核心持股平台:奥欣投资和东方和鑫。据公司相关公告,陈五奎与李粉莉系夫妻,陈琛系二人的女儿,陈嘉豪是二人的儿子。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奥欣投资是拓日新能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28.23%,该公司由陈琛绝对控股;东方和鑫则是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9.13%,由陈五奎夫妇联合儿子陈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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