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集中曝光五起高收入自然人偷逃税案件
== 2026/6/12 12:02:33 == 热度 189
近日,税务部门曝光多起高收入自然人偷逃税案件,部分人员利用阴阳合同隐匿收入、虚假申报偷税漏税。6月5日,江苏、福建、甘肃、重庆、大连等地税务部门集中曝光5起高收入自然人偷逃个人所得税案件。涉案者因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签订阴阳合同被查。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案件涉及篡改公司财务报表、将未分配利润转入实收资本、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列成本等手段。其中,王建军通过篡改财务报表隐瞒利息、股息、红利所得405.72万元,少缴个人所得税81.14万元。据中国新闻网报道,涉案者违法手段隐蔽、花样多。有的自然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列成本、虚假申报隐匿经营所得,有的出租资产取得大额收入拒不申报,有的通过股权交易、篡改账务隐匿收益。此类偷逃税行为造成国家税款流失,扰乱税收秩序,破坏社会公平。据经济日报报道,税务部门需持续强化涉税高风险人员税收监管,依法查处偷逃税行为。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研究员田志伟表示,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所得在税法上归属于投资者个人。同一自然人名下多家独资企业,年度必须汇总全部经营所得,统一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纳税人从多处取得经营所得的,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税务部门提示,纳税人要树立诚信纳税理念,共同筑牢依法纳税防线。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基于第三方数据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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