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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再推8条新政 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 2026/6/17 20:24:24 == 热度 188
6月17日,金融监管总局宣布出台系列新举措,从支持金融业务先行先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一流金融营商环境、深化科技赋能金融监管、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方面,继续深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具体来看,本次推出的系列新举措包含联合其他部门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支持商业银行参与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与上海市联合出台进一步支持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支持设立“金监工程数智监管(上海)研发基地”等8个方面。结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需要 出台8条新政同日早些时候,在2026陆家嘴论坛开幕式上,金融监管总局局长丁向群就已“剧透”这些举措,她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立足职能定位,持续强化监管赋能,助力上海打造国际一流的金融营商环境。一方面,要健全审慎包容的监管机制,加快完善离岸金融监管制度,积极推进养老金融、科技金融等领域试点,支持新型金融业务在上海先行先试。同时,优化促进高水平开放的监管政策,联合出台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若干举措,大力推进国际航运保险合作,指导发布《航贸金融数据标准》,助力上海打造制度型开放高地。此外,还要夯实风险防控监管基础,设立“金监工程”数智监管(上海)研发基地,支持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升金融业整体安全水平,助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再上新台阶。去年6月,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过去一年多,金融监管总局在《行动方案》确定的框架下,持续推出有力举措,在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扩大制度型开放、提升在沪金融机构服务能级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次新出台的8条措施,就是在与过去一年已落地政策做好衔接基础上推出的。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新举措结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需要,聚焦支持金融业务先行先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一流金融营商环境、深化科技赋能金融监管、统筹发展和安全等重点领域。拟于近期发布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监管规定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是本次系列新政的一大亮点。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6月17日联合印发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提出,优先发展离岸贸易金融服务、自贸离岸债、离岸再保险、财资中心、人民币离岸交易、非居民个人金融服务等6类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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