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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增市场迎来明显变化!单一大股东认购项目“降温”
== 2026/7/2 14:16:06 == 热度 189
自6月初多家上市公司集体修订定增定价基准日后,政策预期迅速传导至一级市场。券商中国记者据Wind数据统计发现,截至6月29日,剔除并购定增后,6月仅新增2单面向大股东或其关联方发行募资的定增项目,且均为“竞价发行”。相较来看,1—4月平均每月新增约7单大股东定增项目,且均为“锁价发行”。单一大股东全额认购现象“降温”后,上市公司有意引入其他机构投资者的案例有所增加。6月以来,新增4单定增预案,发行对象共性特征为“包括大股东在内的不超过35名机构投资者”。在业内人士看来,针对大股东或其关联方全额认购的锁价定增项目,密集调整定价基准日有助于抑制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锁价方式套利的冲动。单一大股东参与意愿下降上半年最后一个月份,定增市场迎来明显变化。多个由大股东或其关联方全额认购的锁价定增项目密集调整定价基准日,被投行圈内解读为“去套利”,意在维护市场公平。在此背景下,面向单一大股东发行的定增项目数量迅速“缩水”。安阳钢铁近日发布面向大股东发行的定增预案,成为6月以来的第二单。此前为先河环保,公告日期为6月8日。上述两单项目均为“竞价发行”,即以“发行期首日”来定价。上述现象与过往月份形成了鲜明对比。拉长时间来看,剔除并购定增后,1—4月新披露的有关面向大股东或其关联方发行的预案分别有6单、6单、9单、8单,5月数量则减少至2单。其中,有多达30单在首次披露预案时就明确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占比高达91%。券商中国记者采访获悉,此次定增项目调整始于5月底至6月初,主要针对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全额认购的锁价定增项目。原因在于,若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发行对象可获得较为理想的折价,当后续股价大幅上涨时,大股东或其关联方能取得高额绝对收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有三类特定对象可采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进行锁价,来参与上市公司定增,分别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关联人;通过定增取得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战略投资者。该规则本意是引导能为上市公司带来长期战略价值的特定对象入场,但部分大股东利用锁价低价认购,待股价上涨后获取超额收益,被市场质疑有损公平性。(详见《上市公司密集调整定增定价基准日 压缩套利空间》)一旦定价基准日采用“发行期首日”定价,折价空间骤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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